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高校第三批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的通知》要求,经项目负责人自主申请、学院把关、学校评审,拟推荐交通学院辅导员刘阳申报的工作室参加湖南省高校第三批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2日至4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工部反映,电话:85258160,邮箱:cslgsz@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