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卓越会计班、ACCA方向班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9-02 15:43:52 浏览量:
2016-9-2 9:20:28
为加强对卓越会计班、ACCA方向班学生的学籍的管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专业选择权,参照学校教务处组织召开的由卓越班承办学院、ACCA方向班承办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协调会讨论达成的一致意见,对我院承办的卓越会计班、ACCA方向班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1.卓越会计班不再实行末位淘汰制,学年不能达到学业标准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降级、或退学处理;
2.卓越会计班的学生可以有条件转专业,原会计专业进卓越会计班的学生可以转专业,非会计专业进卓越会计班的学生不再享有再一次转专业的权利。 可以转专业的学生在卓越班的排名必须在前30%;
3.ACCA方向班不再实行末位淘汰制,达不到学业标准的按学校相关规定 办理留级、退学手续;
4.ACCA方向班的学生可以有条件转专业,原会计专业进ACCA方向班 的学生可以转专业,非会计专业进ACCA方向班的学生不再享有再一次 转专业的权利。可以转专业的学生在ACCA方向班年级的排名必须在前 30%。
教务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