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6-23 13:28:39 浏览量:
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加强学风建设,贯彻学院建平台、抓学风、促发展的思路,针对本科生导师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管理与考核,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章 组织与宣传
(一)学院成立学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每个系成立分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系副主任、系支部书记、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由主管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分小组负责导师制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监督、考核。
(二)学院和各系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解读实施导师制的精神和方案,并组织学生和导师进行互选。
第二章 导师聘任
(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
(1)学历资格:
受聘于专任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责任资格:
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
身心健康;
工作热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4)不能选聘的条件:
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受过学校处分或院里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
每学年开学初,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各系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四年(如发生受聘资格不合格,取消导师资格),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院教务办备案。
(三)聘任方法:
实行导师个人申请,院(系)两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报院教务备案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一)导师职责
(1)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转变学习思维和态度以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树立良好的学风。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所学学科、专业的知识结构体系,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课余修读和实践计划,安排每学期的课余培养目标和任务。
(3)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4)指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促进学生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提高。
(5)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相对固定的导师指导时间和地点;
(6)及时向系及学院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定期记录每位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学生特点、主要问题、变化、取得的进步等,每学期末完成导师工作总结,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二)学生职责
(1)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导师对学生的评价纳入学生争先评奖的考核。
(2)主动与导师联系,交流与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两次。
(3)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4)实时记录导师制活动,期末认真总结,并完成对指导老师的评价。
(三)监督检查
(1)各系将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作为本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并接受学院领导小组的监督;
(2)各系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学生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
(3)每学年学院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评定出一定数量的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的指导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四)导师权益
(1) 有权对指导的学生表现反馈到系里,或直接向学工办反映;
(2)根据系里对导师考评情况,给予适当工作量;
(3)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的指导老师将获得表彰奖励。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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